随着近期年末流动性紧张,信托资管纷纷提升利率,比2017年年初大概提升了1~2.5个百分点,私募债也随之水涨船高,部分产品已经到了10.5以上,综合销售费用投资者实际到手的利率可以到年化12~14%,私募债往往还有起点低、成立快、无需录音录像、付息频次高、投资周期短等优点,看上去分外诱人,投资者难免动心。
然而,综合近期固收类产品发行和成立趋势,选信托网的结论仍然是:不建议信托投资者做私募债投资。具体原因,请看下文分析。
1、平台≠管理方;去中介化导致无权威背书,流动性极差
在所有宣称私募债优点的文章中都会提到一个优点,就是私募债是“去中介化”的产品,投资者直接和融资人形成借贷关系,投资者的钱直接打入融资方募集账户。由于没有中介收取管理费,到投资人手上的利率自然就高于同等水平的信托资管产品。
乍一听,这个逻辑十分合理。但去中介也为私募债带来了致命的弱点-没有管理方资质信用背书。信托资管中,信托公司/资管公司/私募基金公司为自己管理的产品出具尽调报告,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和管理方签订信任-委托合同,信托公司对自己出具的报告和其他材料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尽调失职或者材料造假导致出现风险项目,投资者有权起诉管理方要求损失补偿。即使不提所谓的刚性兑付潜规则,管理方也会抱着谨慎、负责的态度筛查融资方,据相关从业人员讲,每年报上去的项目,通过风控的连一半都不到,能到投资者手上的就更少。
私募债则不然,私募债的宣传中常常挂着“东北亚交所”“东交所”“XX交易所”等名头,但实际上这些国家认证的金融交易平台只起到平台作用,不承担管理责任。私募债采取备案制而非审核制,只要按流程走就能发行,平台本身对项目信息真实性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投资者投资的公司出现极端风险违约,交易所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这就好像您在淘宝买东西吃坏了肚子,只能找店家索赔,而店家只要手续齐全,淘宝和阿里巴巴是不承担责任的。
去中介化带来的另一个弱点就是极低的流动性,在信托的缺点中,选信托网已经反复提到,信托只能拿闲钱投资,一旦中途急用是不能取出来的。私募债没有权威机构背书后,兑付愈加不可预期,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熟的转让平台,投资者中途想要折现或者转手几乎不可能。
2、谁在融资?谁来还?
选信托网反复强调,投资者做任何债权项目,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钱交给谁,去干什么了,到期后谁来还,如果不能还,能不能通过再融资/抵押物/信用担保等形式得到偿还。
目前通过私募债(定向融资工具)融资的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由地方政府背景的城投公司,另一类则是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的房地产企业。这两类企业各有其风险点,城投公司具有国企背景,但一般盈利能力差,多为修路造桥等基建工程,项目回款慢;投资者投资此类产品多是看中其政府背景,但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居高不下,财政部三令五申不允许政府为企业信用背书的背景下,一旦出现极端风险,政府在其中能起多大的作用还是个未知数。地产类企业相对而言盈利能力较强,但资金需求量巨大,一旦出现流动性紧张资金链断裂,投资者的钱很可能就不过是为烂尾工程添砖加瓦。
从另一方面讲,投资者应当心知肚明的是,通过这种高成本的定向融资工具来融资的企业,多数已经无法得到金融机构的更多授信通过银行/信托/资管借了一轮钱,信用额度紧张,再融资难度较大。翻一番这些企业的融资履历,不难发现这一点。许多企业融资额已经数倍于其净利润甚至净资产,这对债权来讲是一个危险的新号。
3、警惕塌方式信用风险爆发
近几年国内信用风险整体上升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018甫一开年,又有上市公司爆出财务造假嫌疑。在现代企业制度和监管层的“强监管”背景下,信用造假已经不是一个人、一家公司能完成的事,通常有一个成熟的链条。那么这个链条上的某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后果通常就是灾难性的。投资者可以对比2015年左右,河北融投顶着“国字头”招牌担保了10倍于自己净资产的债务,多家信托公司在这里栽了跟头;如今两年过去,涉事的信托产品大都遮遮掩掩兑付了,但没有强管理方背景的有限合伙产品的投资者只好欲哭无泪。目前有限合伙产品已经在金融市场上销声匿迹,多数管理方都破产了事,找谁去?
4、谁适合做私募债?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私募债都不可取。如果投资者自信对某家公司有深厚的了解,确定该公司一定有短期偿债能力,那么私募债就其本身而言,仍然是一种灵活性、高性价比的投资产品。
但是通常的投资者并不具备这个优势和能力,本着债权投资以谨慎为第一要义的原则,选信托网建议,信托投资者如果满足信托资管投资条件,还是尽量做强管理方背景的投资。
假如投资者不满足于债权收益,可以适当考虑下自己的投资结构,如果资产充裕可以适当配置一些二级市场类和股权类产品,也胜过投资债权中的高风险标的。这里涉及资产配置合理性的问题,不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