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日上市公司江苏国信发布公告,旗下江苏信托固有资金投资的对外投资股权情况也浮出水面。在这14项对外股权投资中,9项为对银行股权的投资,这比之前业内曾确认过的5家还要多出4家。
值得注意的是,多年前的布局使江苏信托固有投资资产获得不小的增值,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江苏信托固有业务14家参股公司股权资产的评估值为72.86亿元,比2015年年末的57.98亿元增长了25.66%。
持有江苏银行股权
账面价值高达72.5亿元
4月25日晚间,江苏国信发布一份资产评估公告,披露出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持有的14项对外投资股权具体信息。从最早投资的江苏银行,到最晚的江苏民丰农商行,五年间,江苏信托共投资了9家江苏本地银行股权,除江苏银行外,其余均为农商行或村镇银行。
此份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出了江苏信托投资股权的详细内容,包括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江苏银行为江苏信托最早投资的银行,也是唯一在主板上市的银行,投资日期为2006年11月30日,持股比例为7.73%,账面价值高达72.51亿元,占14项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总量的78.17%。至今,江苏银行仍是江苏信托收益保障。基于此,江苏信托每年能获得丰厚的分红。
如皋银行系新三板上市银行,在银行股权中帐面价值仅排在江苏银行之后。江苏信托于2010年8月6日投资的如皋银行,持股比例为4.99%,账面价值为1.65亿元,虽与江苏银行有巨大差距,但绝对价值也已不低。
其余7家的账面价值并不大,从数百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具体来讲,江苏信托持有江苏民丰农商行6%股份,账面价值9000万元;持有江苏海门农商行6.67%股份,账面价值8000万元;持有江苏紫金农商行0.76%股份,账面价值5200万元;持有江苏丹阳保得村镇银行10%股份,账面价值1800万元;分别持有江苏南通农商行0.9%股份、阜宁民生村镇银行10%股份,账面价值均为1000万元;持有江苏扬州农商行1.63%股份,账面价值763万元。加上江苏银行、如皋银行,江苏信托持有银行股份的账面价值为76.74亿元。
可以观察到,江苏信托参股9家银行的持股比例并不大,都在10%及以下。业内人士指出,从持股银行的比例可以看出,江苏信托更多的是作为财务投资考虑,实现固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记者了解到,在目前信托公司参股的银行中,实现控股的几乎没有,持股比例超过20%的仅有重庆信托持有的两家银行,其余均为20%以下,大多数股权比例不足10%。
北京地区某央企背景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分析道,信托公司参股银行股权,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一个是历史因素,信托公司此前历史沿革中就持有银行股权,这其中有多方面原因,比如地方政府引导等;另一个是战略投资者,部分信托公司参股银行,致力于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目标,而银行又是最主要的金融牌照之一;最后一个因素则是财务投资者,有的信托公司参股银行是为了期待获取稳定收益,而同时成为股东也会对银信业务开展具有促进作用。
此外,另一份专项审核报告则透露出江苏信托所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市场价值。江苏信托持有的14项对外投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时的市场价值为85.81亿元;剔除江苏信托分别对利安人寿12.01亿元和对如皋银行1.17亿元的增资款,加上江苏民丰农商行、江苏海门农商行、江苏紫金农商行等公司分红2293.42万元,经调整后固有业务14家参股公司股权投资的评估值为72.86亿元。而在江苏国信重组时,即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苏信托参股14家公司股权资产对应的评估值为57.98亿元。二者相比,江苏信托所持对外投资股权市值在两年间增加了四分之一,达25.66%。
降低通道业务提上日程
江苏信托身为多家银行的股东,吸引信托公司的不仅是投资业务,银信合作也是重要一环。不过,自从去年底监管下文规范银信合作以来,一系列的监管文件和窗口指导也使通道业务全面受限。而通道业务也是不少信托公司重要的银信合作方式,信托公司该何去何从?
在江苏国信公告中,江苏信托表示了去通道的决心。同时,也披露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服务实体经济、异地展业、去通道、ABS成为江苏信托今年展业的关键词。
在强监管、“去通道”的大环境下,江苏信托将在合规的前提下,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产品,提升产品的研发能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主动管理类产品规模,推动公司业务模式、盈利模式转型。
具体而言,江苏信托将在以下几方面展开部署:第一,坚持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回归信托业务本源,实现精品化、差异化发展。在合规前提下继续拓展、深耕省内地方企业融资,助力江苏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继续加大异地展业力度,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定区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异地业务部门建设。在充分总结借鉴深圳、成都2个业务部门组建、运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在北京、上海等地搭建起新的异地团队,开展主动管理型异地业务。第三,江苏信托将积极适应“资管新规”要求,降低通道类业务规模,推进资本市场业务转型,探索主动管理类产品,继续围绕优质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定向增发、大股东股票质押融资等一揽子综合化金融服务,在可交换债、私募基金等领域开展实践,积累经验。第四,作为资管新规鼓励开展的新业务,探索推进并加速复制以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按揭贷款等资产证券化(ABS)业务。
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向记者表示,在去通道的背景下,短期内通道业务并不会明显萎缩,从长期来看,通道业务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信托与银行合作仍有潜力,比如在资产配置方面,银行是信托公司最重要的代销渠道,具有丰富的高净值客户资源,对信托产品有一定需求,另外,在企业融资方面,信托也有其灵活的制度优势,双方也可以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