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中证金控的小编就给大家讲讲:体现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不同的四大要素,你了解多少?
一、概念与定义
融资类信托是指以资金需求方的融资需求为驱动因素和业务起点,信托目的以寻求信托资产的固定回报为主,信托资产主要运用于信托设立前已事先指定的特定项目。在此类业务中主要承担向委托人、受益人推荐特定项目,向特定项目索取融资本金和利息的职责。包括信托贷款、带有回购、回购选择权或担保安排的股权融资型信托、信贷资产受让信托等。此类信托产生的是债务关系。
投资类信托是指以信托资产提供方的资产管理需求为驱动因素和业务起点,以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作为受托人主要发挥投资管理人功能,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运用的信托业务,如私募股权投资信托(PE)、证券投资信托等。此类信托包含受托人自主决定将投资管理职责外包的形式,但不包含法律规定、受益人(大会)决定将投资管理职责安排给其他当事人的情形。此类信托产生的是股权关系。
总结一下,融资类信托是将募集资金用来放贷,投资类信托是将募集资金用来投资金融产品。
二、产品区别
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的区别,具体体现在四个产品要素中:
1.融资主体
融资类信托有着明确的融资主体,例如政信信托、房地产类信托、工商企业类信托;投资类信托的融资主体为本身,因为该类信托发挥了信托的资管管理功能。
2.资金用途
即信托资金是通过什么方式参与到融资方的项目中,如果能形成明确的债券债务关系,那么属于融资类信托。如果是受让的股权则是投资类信托。
3.风控措施
如果产品风控措施中有着清晰的担保抵押物和质押率,那么可以判定该产品为融资类信托产品;而投资类的风控措施一般为回购、财务监管或者结构优化。
4.还款来源
产品的还款来源与抵押物关联不大,融资方以抵押物之外的其他资金来源进行还款,那么可以认定为是融资类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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