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中证金控的小编就给大家讲讲:信托的基础知识(上)
1、什么是信托与信托行为?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委托人一般是指信托消费者,信托法规定委托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帮助信托消费者运营管理财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一般由信托公司担任;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一般是指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有权获得信托收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什么是信托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信托产品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答:通常而言,信托消费者指的是信托行为中的“委托人”,是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特定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使信托得以成立的人。
在我国,信托消费者可以看作是信托产品的购买者,一般门槛较高,要求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产品的相应风险,购买资金信托产品时,如果是法人单位,要求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如果是自然人,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能提供收入证明的,就有资格购买信托产品。
3、信托产品与理财等其他资管产品的区别?
答:信托产品作为资管产品之一,与银行理财、基金保险等其他资管产品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产品购买门槛不同,信托产品购买门槛较其他理财产品高,信托产品投资者需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且信托产品起投金额大多为百万起投,其他理财等资管产品的起投金额通常有多有少。
二是:产品性质不同,信托产品目前为私募性质的资管产品,而银行理财既包括私募的也包括公募的。
三是:所有权与利益权相分离,即受托人只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只享有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其他资管产品不存在该功能。
四是: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一经有效成立,就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具有法律关系上的破产隔离优势,当破产清算时,信托财产不受追责。
五是:信托管理的连续性,信托一经设立,信托人除事先保留撤销权外不得废止、撤销信托;信托的存续不因委托人的意外情况或受托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断。
六是:信托资金运用灵活,信托资金可以投资货币、资本和实业三大市场,可以用股权、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灵活运作,其他资管产品则没有这方面的资质。
4、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与在银行存款有什么区别?
答:对消费者来说,购买的信托与在银行存款主要有五个区别:
第一,经济关系不同。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宗旨来管理财产,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当事人;而银行存款则是银行与存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筹集信贷资金最主要、最基本的形式,主要分为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等。
第二,承担风险主体不同。信托的风险和收益一般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承担管理责任,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而银行存贷款则是银行根据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款资金的营运风险,只要不破产,就要对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
第三,收益不同。信托产品是一种资管产品,不承诺最低收益,收益率是浮动的,风险相对存款较高;存款是银行的特有储蓄业务,通常具有固定的利率,保本保收益,风险较低。
第四,服务对象不同。信托产品主要服务于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高净值客户,存款主要服务的是普通大众,存款业务的准入门槛较低。
第五,清算方式不同。银行破产时,存款作为破产清算财产统一参与清算;而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保护信托财产不受损失。
5、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答: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时,要有风险意识,筛选产品时,要做到产品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需要从多维度考察信托产品:
一是信托资金所投项目的资质,项目资质是决定项目经营效益的直接因素,也是信托本金及收益能否收回的关键,信托消费者可以主要关注项目准证、项目进展和项目前景;
二是产品投向,信托产品的投向多样,诸如房地产、金融市场、工商企业等,信托消费者需要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风险;
三是交易对手,信托最大的风险来自交易对手的实力和诚信。对此,信托消费者需要了解交易对手的整体实力、在相关行业中的地位与影响力等;
四是风控措施,比如融资类项目中的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是否可以覆盖信托计划的金额,风控措施越完备,项目出现风险的概率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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