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海发展和改革委等8家单位联合《关于印发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RITs)发展新高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上海REITs20条”))的通知。据悉,“上海REITs20条”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图源于上海发展和改革委官网)
“上海REITs20条”表明,为推动上海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加快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更好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龙头带动作用,拟在上海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产业联盟等措施,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REITs发展新高地和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
具体而言,“上海REITs20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
其一为“依托金融中心优势,加快打造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提出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上交所开展业务、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扩大产品投资者、发展专业服务、加强配套政策支持等6条政策措施。
其二为“发挥长三角一体化优势,强化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提出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跨区域项目合作、建立产业联盟、召开长三角REITs论坛等4条政策措施。
其三为“优化项目运营管理,持续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强化新增投资与盘活存量挂钩等2条政策措施。
其四为“加强项目梳理储备,挖掘基础设施存量资源”,提出了建立项目储备库、鼓励国企参与等2条政策措施。
其五为“完善项目遴选审核,建立健全项目申报绿色通道”,提出了鼓励项目申报、完善申报流程等2条政策措施。
其六为“强化组织保障和风险防范,推动基础设施REITs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出了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国家层面支持政策、加强风险防范等4条政策措施。
政策方面,上海发展和改革委表示要从三个方面给予支持政策,具体包括:一是为支持上海市基础设施REITs发展“量身定制”的政策,如提出设立上海REITs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市相关原始权益人、专业服务机构、基础设施REITs资产受托运营管理企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等;
二是将上海市相关领域现有政策的覆盖面扩大到基础设施REITs,如提出引进一批具有丰富金融管理和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验的基础设施REITs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及优秀团队成员可按规定办理直接落户等;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政策在上海市率先落地,如提出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工作等。
上海发展和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举措,确保“上海REITs20条”逐条逐项落实落地,为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REITs发展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