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
【融资方】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由杞县财政局直接控股,作为杞县国有控股的政策性投融资机构,履行政府出资人代表职能,发挥投融资平台和城市经营的主体作用。
【担保方】杞县豫资城乡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AA发债主体,主体信用评级AA,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信用等级为AAA,截止2020年6月总资产70.599亿。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提供不低于8200万应收质押
【土地抵押】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评估价值人民币1.8亿的商铺作为抵押担保
【开封杞县】杞县是河南省开封市辖县,素有“中原粮仓”之美称,“河南省大蒜出口先进县”、“杞县大蒜荣获首届中原经济区100名片中原特产第二名”、“全省小农水重点县”、2012年杞县产业集聚区被评为“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3年杞县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20年生产总值完成370.82亿元。